延边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
2017-02-27来源: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事业)工勤水暖、电工、空调、电梯岗位人员6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男,延边州户籍,从事电工、水暖、空调、电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具备相关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经验。

6、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期未满人员。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日至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报名地点在延边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报名(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州政务中心b区319室)。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

1、报考人员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报考登记表请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报名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相关行业资格证书、证明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经验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一科,主要测试工作相关的职业道德、岗位职责及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凭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2、面试。以提问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知识。面试考官由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考核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组成。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实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总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依据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核定,并缴纳社会保险。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联系人:许黎明

联系电话:0433-2866987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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