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2017招聘合同制辅警公告
2017-02-28来源:

身穿警服,头顶国徽,你的心中是否构建过这样一个高大形象?现在,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5名辅警,热血青年们快来实现你的警察梦吧!

招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要求辽宁省户籍,男性,年龄30周岁(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下,身高175cm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在部队从事过文字或宣传等工作的退伍军人优先,且可适当放宽条件;

3、自愿从事相关岗位工作,自愿签订协议和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裸眼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5、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未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无被判处刑罚。

主要工作:

主要负责交通安全分析研判数据收集、相关应用平台系统操作和网上巡检、会议系统日常运维等工作。

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辅警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不占编制、没有警籍和行政执法权限,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招聘的合同制辅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者,正式录用。

报名方式:

1、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登录辽宁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ln.122.gov.cn)下载报名表,并于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15日将报名表传至lnjgjzhhzx@163.com邮箱内。

2、资格审查:本人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持证明件及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3张,到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62号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参加资格审查,参加审查人员和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要求参加笔试,笔试采取命题作文的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通过笔试的人员按要求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补录。

6、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审。

7、聘用:对政审合格人员予以聘用,试用期三个月。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报名咨询电话:024-86166008,024-8616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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