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富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于1984年2月成立,属国家环境监测三级网站,地点位于富民县永定镇卖鸡巷2号,隶属于富民县环境保护局,是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10人, 现有工作人员8人。1999年通过省级计量认证,2007年通过计量认证复评审,认证项目合并为41项。主要承担富民县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排污收费监测、限期治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突发事故应急监测和其它委托性监测和向环境管理部门和市县政府等部门提供各类环境状况分析报告等工作。是环境管理最基础、最基本的支撑力量,热忱欢迎各位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的毕业生到环境监测站工作, 为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我们一道共同铸就富民县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明天.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3.普通高校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热爱祖国,政治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招考岗位所需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计划招聘环境监测岗位工作人员1人,具体要求为: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环保专业或化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热爱环境监测工作;
3.熟悉常用分析仪器及分析方法、操作规程及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办公自动化设备。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提交的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至6月12日, 8: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富民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富民县环城西路17号)
联系人:张丽娅 联系电话:0871—8810843。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往届生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1份。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富民县环境保护局2012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民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时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分为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参考资料为《云南省 专用教材-综合知识(2011-2012)》(云南大学出版社发行)。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6月27日— 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富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丽娅 联系电话:0871-8810843
2.笔试时间:2012年 6月30 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富民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富民县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拟应聘人员须服从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由富民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富民县监察局:0871-8811976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8811141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0871-8810843
附件:
1.富民县环保局2012年公开招聘环境监测工作人员报名表
2.富民县环保局2012年公开招聘环境监测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