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2017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2017-03-06来源: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及驻聊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安排如下:

一、 报名工作安排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7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选择单位或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考区所属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考试级别、专业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影响考试成绩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成绩合格证书发放前,会对应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报名材料的,将扣发合格证书。

报名时间:3月7日9∶00—3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3月7日9∶00—3月20日16∶00。

(二)报考二级(全科)及三级翻译的应试人员无需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一级翻译与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后应按要求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资格审核时间定于3月16日9:00至3月17日16:00;资格审查地点为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东昌路66号人才大厦710房间);联系电话:2189976。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

一级翻译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相关证书或相关评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鲁人考函〔2017〕8号文件附件)1份。

二、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4:30。

(二)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号)、《关于转发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6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每人65元。

其他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鲁人考函〔2017〕8号文件(见附件)。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2月28日

附件:鲁人考函〔20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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