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17-03-08来源:大鹏新区政府网

因工作需要,我局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文秘特聘岗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7日至3月12日(现场报名为工作日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候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者需提供);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岗位需求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撰写的文章复印件等。

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办理入职时提供。

报名方式有以下两种:

1、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4号楼4116室进行现场报名。

2、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可发送报名及资格初审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fangjinger@dpxq.gov.cn。

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28333462。

3.本公告中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评由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从报名者当中择优通知参加,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人模式及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安排具体工作。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28333330。

附件:

1.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2.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相关情况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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