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2017年招聘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2017-03-15来源: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是县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以长沙县籍清末著名教育家、近代大学教育奠基人、北京师范大学创始人张百熙先生的名字命名。

学校由两个校区组成,即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小学部(城东校区)和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初中部(湘龙校区)。小学部位于星沙街道凉塘路与东六线交汇处,紧邻县政务中心和文体中心,交通便捷(地铁三号线附近)。初中部位于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紧靠长沙市区,交通方便(地铁五号线、万家丽高架附近),毗邻国防科技大学。

因学校发展需要,经长沙县人事联席会议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师范院校毕业生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科目及职数

学科性别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政治 历史 生物 地理 体育 科学 美术 音乐 信息 心理 合计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初中段 6 3 6 6 9 1 3 2 1 1 1 1 1 1 1               1 44
小学段 7 3 2   1                 1 2 1 1 2 1 2 1 1   25
合计 13 6 8 6 10 1 3 2 1 1 1 1 1 2 3 1 1 2 1 2 1 1 1 69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专业知识扎实,专业能力强,能胜任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

2、年龄要求:应聘者要求年龄28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学历要求:应聘初中学段岗位者须重点师范院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华南师大、湖南师大、南京师大、西南大学,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研究生,其中报考体育科目的可放宽至专业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研究生;应聘小学学段教师岗位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二级学院);

4、专业要求: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小学科学岗位应聘专业可放宽至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相关专业;

5、其他资质要求:具有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英语和音乐科目的要求达二甲及以上)和计算机应用等级证;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6、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和编制备案管理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网站、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湖南师大等师范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长沙星沙人才网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下载并填写附件中《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在2017年3月23日17:00点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baixizhaopin@126.com。(文件名以“学段—学科—姓名”形式命名)。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24日13: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星沙街道凉塘东路与东六线交汇处)

现场确认所需资料:

(1)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好,并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证件资料。身份证、毕业证(2017届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及在校期间所获各类荣誉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性。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 试教、笔试

根据县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学校 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专家组组织实施,县编办、人社及教育等部门全程监督。

1、试教

(1)试教人员确定。在县编办、人社及教育等部门全程监督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参加试教人数与岗位职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将调整的职数调剂到同学科其他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

(2)试教时限及内容。现场备课30分钟,试教时量10分钟,试教内容为相应学段现行教材。

(3)试教时间:3月25日9:00

试教地点: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星沙街道凉塘东路与东六线交汇处);

2、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试教成绩合格者(合格线分为60分及以上)按照试教成绩高低,原则上按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职数3: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如入围线内最后为并列名次,均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3月26日9:30

笔试地点: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星沙街道凉塘东路与东六线交汇处);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试教和笔试总分(试教占70%,笔试占30%)高低,按1:1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总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如试教成绩再相同,则由县教育、县人社和县编办集体合议,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录取对象。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五)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和学校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名单将在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其它事项

1、本次聘用的教师实行合同制和人事代理,纳入编制备案管理(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编内聘用)。编制备案管理教师在入编后纳入机关社保管理。

2、若此次招聘未发现合适人选,则计划空缺,纳入下次招聘计划。

3、报考咨询电话:0731—84031660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

2017年3月10日

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2017年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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