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体教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结合青浦区体教结合工作发展需要,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5名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体育事业。
(二)年龄要求
1、年龄一般控制在30周岁以下;
2、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学历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相应学位。
(四)专业要求
1、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具有地市级以上运动队专项训练3年及以上经历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五)教师资格要求
1、应届生: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
2、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2日—3月28日
(二)网上下载报名表格
应聘者可在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体育局和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等网站公告栏中下载并填写《青浦区招聘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报名表》(附件2)。
(三)现场递交材料
1、应聘者本人带上填写好的《青浦区招聘体育教师(兼职教练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本人简历、运动成绩、工作资历证明和相关资料等 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到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竞赛训练科(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场路378号)现场递交材料。
2、递交材料日期为2017年3月22日—3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邮寄应聘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提交材料注意事项:提交最高学历证书须同时提供如下材料之一:①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资格审核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参加笔试。
五、笔试、能力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应聘者参加体育学科专业测试。测试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测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合格名单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原则,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岗位报名入围名单(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低于全区本学科平均分20分以下者,不予入围),并于2017年5月8日在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体育局和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等网站公布。
(二)能力测试和面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能力测试(包括学生管理、运动队管理、带训能力、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应变能力等内容)和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下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录用办法
(一)根据应聘者笔试(50%)、能力测试和面试(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能力测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心理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心理测试;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三)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体育局和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等网站公示拟录用名单(2017年6月上旬),公示期为7天。
(四)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2017年6月中下旬),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者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五)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上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21-59208539(体育局竞赛训练科林老师)
监督电话:021-69713877(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沈老师、朱老师)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
2017年3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