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长宁区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专项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2017-03-20来源: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规定,长宁区2017年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专项招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向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者要署实名,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22050711

长宁区人社局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长宁区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专项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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