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检察院招录公告
2017-03-21来源:平远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委托平远县鸿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录8名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熟悉电脑操作;

5、学历及专业要求

职位代码 专业 全日制学历 招录人数 其他条件
A 财务管理、会计学 全日制本科 1 有初级会计师证者优先
B 不限 全日制本科 4 有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C 不限 全日制大专 3  

二、福利待遇

试用期月薪1800元。试用期满后月薪2500元以上,按照相关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三、招录程序

1、笔试(占60%)。

2、面试(占40%)。

3、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录用。体检合格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8日;

2、报名地点:平远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股;

3、提供材料:①学历证书、②身份证、③户口本、④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⑤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⑥相片两张(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4、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联系电话:0753-8899391。

平远县鸿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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