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海市横琴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
2017-03-24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一、机构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公证处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正式批准设立,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定证明机构。横琴公证处为隶属于珠海市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秉承“服务第一、公正至上、创新发展”的宗旨,横琴公证处立足横琴、面向全市,在金融、房地产、公司事务、知识产权保护、招投标、市政建设、商品流通、股权投资、民间借贷、财产继承以及个人出国留学、移民定居、就业、旅游等广泛领域,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

横琴公证处自2016年1月6日开始全面对外服务。为满足公证机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公证员助理,欢迎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积极应聘。

二、招聘信息

公证助理岗(2名)

(一)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负责公证文书的起草、代书等工作;参与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并承担记录工作及必要的录音、录像、照相工作。

(二)条件要求:

1、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如为法律硕士,本科应为计算机、金融或外语专业。兼有证券、金融、保险等财经类相关资格证书的优先;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工作地址:香洲区吉大或横琴新区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

①《报名表》;

②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

④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请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hengqingzc@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职位”命名,例如:张三应聘公证助理岗)。

4、初步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名单(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申论,满分各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任制。

(二)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市场同类劳动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等方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横琴公证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80216。

珠海市横琴公证处

2017年3月10日

附件:横琴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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