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7-03-25来源:巴中教育网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7年春季市(州)、区(市、县)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17〕1号)的安排,现就巴中市教育局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认定对象: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巴中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4月25日(工作日内:07:30—23:30)。

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人员使用“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使用“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2017年5月3日-5月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确认地点:巴中市教育局四楼。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思想鉴定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自行下载);

6.体检表一份;

7.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

8.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9.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0.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带上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体检及能力测试

体检:申请者在现场确认前到巴中市巴州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江北滨河北路,市人社局旁)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检。

能力测试:测试对象、内容及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申请者本人。

六、领证时间

2017年6月下旬。

七、其他事项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咨询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巴州区:5200136、恩阳区:3369520、南江县:8225533、通江县:7221566、平昌县:6234799)。

5.巴中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27-5813636

巴中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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