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7年上半年招聘公告
2017-03-25来源: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核准,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至1999年4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4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nthfpc.gov.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3月26日09:00~4月1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6日09:00~4月2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3月26日09:00~4月3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100元/人报名费)。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在24小时内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thfpc.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13︰00~15︰00。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领取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4月13、14日09:00- 16:00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卫计委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网站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面试费收取100元/人。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组织:市卫计委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网站公告。

体检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组织考察时用人单位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严格按照录用考察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0513-85053622。

九、本《公告》由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53621、0513-85053623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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