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 | 保洁员 | ||
岗位类别 | 普通岗 | 岗位等级 | 二级 |
岗位职责 |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组织决定,服从安排,全心全意为学院师生服务; 2、负责保持本学院教学楼和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洁,坚持规范化服务,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和办公; 3、认真做好负责区域的各项清洁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清洁用具,严禁故意损坏和浪费清洁用品; 4、在工作中发现环境、绿化、设备设施等发生问题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5、完成学院领导和主管部门布置的的其他任务。 | ||
工作标准 |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重大事情请示后及时处理,事情处理后有汇报有记录; 2、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良好;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年年度考核称职。 | ||
聘用条件 | 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2、遵纪守法,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品行; 3、普通话流畅,具备一定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吃苦耐劳; 5、符合《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43号)的其它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