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祁东县2017年招聘高(职)中教师简章
2017-03-30来源:祁东县人民政府

为缓解我县高(职)中教师严重缺编、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状况,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有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1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职数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1)热爱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二本或一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近,免笔试。

(3)具有普通全日制一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须当年高考入学分数达到一本线)并取得学位证书,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免笔试。

(4)具有普通全日制二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所报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

(5)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专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6)年龄:研究生及一本院校毕业生须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二本院校毕业生须在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2017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以上证件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留级处理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本县的在编教师和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祁东新闻网和祁东教育网发布招聘简章。

咨询电话:13873403311(教育局)

13016192323(人社局)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至9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湖南省祁东县永昌大道75号祁东县教育局一楼阳光服务中心。

4、报名要求:①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②所有应聘者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如下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招聘基本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证书和证明(2017年毕业生还需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所有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4张。

5、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不足比例的职位,经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但不得低于1:2的比例。

6、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2、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高中内容),满分100分。

3、成绩查询:于祁东县教育局一楼阳光服务中心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15:00—17:00申请复核。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2、对象:(1)研究生及一本院校毕业生免笔试入围。(2)二本院校毕业生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

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招聘职位入围对象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3、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说课两个环节。结构化面谈时间为5分钟,采取随机答问(2个问题)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说课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谈占20分,说课占80分。

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综合成绩必须不低于80分。

4、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祁东教育信息网和祁东新闻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祁东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上报聘用人员名单

聘用人员名单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学校同类教师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最终聘用人员将根据聘用单位专技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到岗。

九、本次招聘由祁东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 0734-6264225(祁东县纪委)

0734-6264961(祁东县委组织部)

0734-6286110(祁东县人社局)

0734-6259630(祁东县教育局)

十、本方案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 27日

附表1祁东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 祁东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计划与职位申报表

附件3祁东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职)中教师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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