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惠州市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2-06-06来源: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

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建注发〔2012〕12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9:00-6月2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考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1、2012年6月25日至6月2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请在以上时间内带齐报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确认,逾期后果自负(报名后不办理退款手续)。地点: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752—2872708。

2、惠州报名点考生采用现场缴费确认【不收现金,刷卡缴费】。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9月15日 上午 9:00 — 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14:00 — 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16日 上午 9:00 — 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 14:00 — 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按照《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级别3(免一科)的报考。

(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9月10日9:00-9月14日17:00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hz.gdkszx.com.cn/)通知。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9〕121号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按每科65元收取。

附件1: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2: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附件3: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附件4: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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