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答考生问(2012年)
2012-06-06来源:楚雄师范学院

答考生问

1、楚雄师范学院面向哪些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答:今年我院面向云南、新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天津等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2、楚雄师范学院在哪个批次进行录取?如何进行录取?

答:我校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投档考分排序后,“志愿优先”的原则,依照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填报志愿都未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考生所报考的相近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3、你校对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有何特殊要求?

答:报考外语类(英语、对外汉语、泰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并合格。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4、你校如何录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

答:对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办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5、你校各专业收费标准和住宿条件如何?

答: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国家物价部门审核后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公寓内各类配套设施齐全,生活方便。公寓有四人间和六人间,收费标准为:四人间每生1000元/年,六人间每生670元/年。

6、你校在身体健康方面有何特殊要求?

答:我校录取各专业时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注意受限专业和学科。

7、你校如何录取艺术类考生?

答: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我校只认可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你校是如何录取体育类考生的?

答: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我校只认可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9、如何填报楚雄师范学院的志愿?

答: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特长、兴趣与爱好,在充分了解我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收费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专业,并按照我校公布在各生源省招生报上的院校代码及各专业代码填报志愿。

10、楚雄师范学院是如何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

答:我校建立健全了集“奖、贷、勤、补、减、缓、提”等途径为一体的帮困、助学、育人机制,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形式与层次的资助。

11、楚雄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2005年以来,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连续7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2、楚雄师范学院2012年文理兼招的专业有哪些?

答:2012年我校文理兼招的专业有:英语、对外汉语、泰语、公共事业管理、小学教育、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体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

13、楚雄师范学院2012年有哪些新增专业?

答:2012年学校新增3个本科新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统计学、社会体育专业。

14、新生进校后可否有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

答:学校制定了新生转专业的相关文件,主要依据新生的高考成绩和要求转入系(院)的考评成绩来确定。

15、楚雄师范学院对外汉语专业、泰语专业能否有机会到国外学习或实习?

答:学校依据教学计划,在大四上学期安排对外汉语专业学生到以泰国为主的东南亚国家实习一个学期;泰语专业的学生在大学四年期间,到泰国相关高校学习时间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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