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招聘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合同聘用人员启事
2017-04-11来源:中山大学网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合同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行政事务岗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做好研究生项目的各类宣传工作:高校招生宣讲、夏令营等;

(二)协助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各类招生简章制定、招生命题、阅卷组织工作等;

(三)协助做好研究生录取工作:各类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推免生接收工作、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工作;

(四)协助做好研究生经费分配、划拨、管理工作(含博士生培养经费配套工作);

(五)协助做好研究生网站关于招生的信息维护与更新工作;

(六)协助做好招生信息更新及数据统计工作;

(七)协助做好三国项目的招生推广工作;

(八)协助项目主管完成研究生项目重大活动:三国项目学生系列活动、研究生新生入学、暑期夏令营等;

(九)协助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

四、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善于合作和沟通,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备优良的英文能力,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熟悉高校教学管理工作者,优先考虑;

(六)身心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发送邮件至lnzhp@mail.sysu.edu.cn。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5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考察

(五)报批

(六)聘用

六、聘后管理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管理。

待遇参照原合同工事务岗。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岭南行政中心院办

邮编:510275

联系人:孙老师

E-mail:lnzhp@mail.sysu.edu.cn

电话:020-84114261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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