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响水县2017年考录公务员面试考生资格复审的公告
2017-04-11来源: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近期对我县2017年考录公务员面试考生资格进行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的2017年全省招录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A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5分以上、B类职位总分105分 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C类职位总分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3日-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逾期不到责任自负,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

地点:响水县政府院内

1、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地点:县委组织部三楼(负责审核县纪委、县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以及司法局90职位的岗位)

2、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地点:县委组织部一楼(负责审核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01职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物价局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分局、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国土局下属事业单位、县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农委下属事业单位、县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县海洋滩涂与渔业局)、县工业经济区管委会、响水生态化工区管委会、相关镇和中心社区的岗位)。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及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需提供以下的相关证书或成绩之一:(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以上;(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需提供以下的相关证书或成绩之一:(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5分以上;(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视同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负责复审单位发放面试预备通知。

四、其他

1、2017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凡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公安职位的,待体能测评、体检合格后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在资格复审通知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6、联系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0515-86889762 13912595766

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515-86878589 13851199888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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