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2017年4月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17-04-11来源:大鹏新区政府网

为补充工作人员,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综合文秘2名、行政事务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203室。

联系人:张小姐;电话:28333849。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岗位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面试

面试由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公示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按规定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公示期间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由深圳市人力资源派遣机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派遣管理,由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负责安排具体工作。

(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333849。

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28333330。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2017年4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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