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泉州安溪县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加分公示
2017-04-18来源:安溪教育信息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17年安溪县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通告》精神,经审核,以下七位考生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条件,现公示如下:

姓名 报考岗位 加分分值 加分理由 加分依据
庄文益 小学语文 7 服役满5年复员士官加2分,优秀士兵一次加1分,三等功两次加4分。 闽人发[2006]10号
李丽珍 小学语文 5 2010.08至今,参加“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在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担任专职村务工作者,服务期满6年,考核合格。 泉委办[2007]68号
杜成飘 小学数学 5 2008.9至2014.10,参加“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在洛江区河市镇新告村担任专职村务工作者,服务期满6年,考核合格。 泉委办[2007]68号
吴宝全 小学数学 3 2014.3至2017.3,参加“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在永春县锦斗镇长坑村担任专职村务工作者,服务期满3年,考核合格。 泉委办[2007]68号
黄清兰 小学数学 5 2011.7至2013.6,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在安溪县祥云社区从事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闽人发[2009]221号
王小霞 小学体育 5 2012.6至2014.7,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在安溪县东岳社区从事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闽人发[2009]221号
张新兴 小学美术 6 退役士兵,全日制本科生加5分,优秀士兵一次加1分。 闽人发[2006]10号

公示期限为2017年4月18日至26日。公示期间,对拟加分人员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面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反映,联系电话:0595—23232412,安溪县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595—23236030。

公示期间,经群众举报并核实,以及资格复审中发现加分对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安溪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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