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4-21来源: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现有广州天河龙洞校区和广州白云石井校区,全日制在校生4200多人。为了适应学院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个人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fjy_rsc@163.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岗位专业代码+学历学位+专业”。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材料原件用于面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到学院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dsfjy.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进入考试的人员名单。2017年5月17日前,资格条件审核结果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专栏公布,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与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符合岗位条件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报考岗位面试,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

教师岗位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面试内容为试讲(相应专业课)和答辩。

教辅岗位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面试内容为答辩和技能测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实操技能。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我院网站专栏公布。

(三)面试

面试将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进行。

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满分60分)+答辩成绩(满分4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计算考试总成绩。

报考亚伟速录教师岗加考计算机速录实操。实操主要考应聘人员的动手能力,计算机实操成绩按百分计,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该岗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满分40分)+试讲成绩(满分40分)+答辩成绩(满分20分)。

教辅岗位面试内容为答辩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答辩成绩(满分40分)+技能测试成绩(满分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向考生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人员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序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及其他规定的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以报名电子邮件的到件时间为准。

(二)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本公告由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083116

监督投诉电话:020-38315911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7年4月20日

附件:

1.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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