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浮市中级法院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辅警招聘公告
2017-04-24来源:云浮人才网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9名法官助理、9名书记员、2名辅警(其中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法官助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检察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在市中级法院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合同制工作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技能,打字速度50字以上/分钟。

(二)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在市中级法院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合同制工作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7.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及办公软件的应用,打字速度70字以上/分钟,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三)辅警:

1.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没有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

2.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没有受过国家的刑事处分;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4.身体健康、容貌端正,机警敏捷,反应灵活;

5.年龄在18-25周岁(即1999年4月1日至1992年4月1日出生);身高,男性170cm、女性160cm以上;

6.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人作,愿意履行司法警察职责;

7.裸视力左眼4.8、右眼4.9以上;

8.能自行解决居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终结的;或者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初任劳动合同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3540元/人/月,取得本科学士学位人员432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2.其他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按不低于省统一缴费标准执行。

3.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上述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实行逐级晋升制度。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3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法院动态”栏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照(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电子邮箱fyzzc8989061@126.com,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者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完成报名人员应于5月8-10日上午8:30至11:30或下午15:00至17:30凭有效证件到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二楼大堂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机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为100分,法官助理成绩按笔试、打字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20%、40%的比例综合统计,书记员成绩按照笔试、打字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比例综合统计,辅警成绩按照笔试、体能测试与面试分别占20%、40%、40%的比例综合统计。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

2.机试

机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机试主要测试报考法官助理、书记员人员中文录入速度、正确率,分为看打和听打录入两部分,各15分钟。原则上要求法官助理每分钟录入不低于50个字,书记员分钟录入不低于70个字。

3.体能测试:对报考辅警人员进行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按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4.面试

参加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不委托他人代理,应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场;(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材料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法官助理、书记员按笔试和机试的成绩之和,辅警按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能,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面试时间另定。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拟聘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从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在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逾期以放弃处理。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考生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6-8989061,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6-8989096。咨询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邮箱:fyzzc8989061@126.com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5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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