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南雄市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服务年限
招聘人数20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招聘后需在南雄市人民法院服务满3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韶关市户籍(含七县三区);
5.全日制大专法律专业或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
6.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公检法相关工作经历、退伍军人、本科法学专业学历、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4月25日(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周六、周日不上班。
2.报名地点: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一楼大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11号)。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亲自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南雄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双面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报名时现场提交,电子版发到邮箱fyzzx001@163.com,另交备用照片3张(背面签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须提交材料:(1)报名表原件;(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3)其它证件原件、复印件(学位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5.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5月2日至5月3日。
(二)考试安排
1.打字测试。打字测试为电脑中文听打录入,考察打字速度和正确率。测试时间:2017年5月5日;测试地点:韶关市浈江区浈江路9号(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韶关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详情请关注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dnxfy.gov.cn)。
2.面试。根据打字测试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地点:南雄市人民法院(雄州街道林荫西路11号),面试时间另行公告(详情请关注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dnxfy.gov.cn)。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打字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录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南雄市人民法院提出,投诉电话:0751-3936216。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薪酬标准按南雄市同级公务员70%保障(含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出差补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今后根据年度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0751-3936216,3936288。
南雄市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3日
附件:
易贤下载网:2017年韶关市南雄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