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招聘街道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2017-04-25来源:海珠区人民政府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合同制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工作职责

1、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82年5月1日后出生)以下;

(6)广州市常住居民,本地户籍或已办理居住证;

2、工作职责

(1)负责主动向群众宣传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准确掌握政策法规,同时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

(2)协助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申请、调查、审核、上报等工作,对协助对象及家庭进行定期复核等动态管理;

(3)协助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负责有关社会救助情况(数据)上报及社会救助基础资料的整理和完善、台帐建立、数据录入、档案资料保管等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报:本招聘信息于2017年4月25日(周二)至2017年4月28日(周五)在海珠区公共信息网上公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周三)至2017年4月28日(周二)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周六日及法定假期不办公)。

(2)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大楼5楼党政办公室(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学历证明、计生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失业证或离职证明(目前正在就业的,可以于入职前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统一复印),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2张。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不作退回。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符合报名资格的,填写《报名表》并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电脑基础知识、社会救助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到凤阳街道办事处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连同笔试成绩于4个工作日后在海珠公共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为结构性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可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六、工作待遇

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海珠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招聘街道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方案的通知》,为60000元/人/年(含单位法定福利和法定保险)。(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薪酬待遇标准为准)。

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八、其它

咨询电话:8407518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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