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根据广东省残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及落实人员待遇的通知》(粤残联[2016]27号)和市残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惠州市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惠市残联[2016]7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全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办)残疾人专职委员10名。现将有关系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毕业生,各乡镇(街道办)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各1名。
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目前在聘在岗的各乡镇(街道办)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优秀的,经县残联考核评估,确实胜任专职委员岗位工作的,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年龄可放宽到女性45周岁以下、男性50周岁以下。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及福利等待遇为2000元/月(含社保、医保)的工资标准。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2、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和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本乡镇(街道办)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残疾人,四级视力和听力残疾人,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和残疾人有直接血统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范围和方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残疾人专职委员均实行公开竞聘,竞争上岗。
2.坚持户籍属地原则。选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均须在本乡镇(街道办)内产生(以户籍为准)。
3.全县各乡镇(街道办)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残联遴选、推荐人员、面试,审核。
4.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担任专职委员的,原则上不得超过全县专职委员总数的20%(如果残疾人直系亲属超过2名(含2名)的,则从全县残疾人直系亲属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为体检对象。如:残疾人直系亲属前2名给其他2个镇聘用,则从第3个镇开始不再确定残疾人直系亲属为体检对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龙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公告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二)接受报名
2017年5月2日至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可到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办)残联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填报《龙门县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或到乡镇(街道办)残联领取、填报;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和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照4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本人残疾人的:报名时提供《龙门县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可在附件下载)一式二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和残疾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2.本人是残疾人直系亲属的:报名时提供《龙门县公开招聘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可在附件下载)一式二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和直系亲属残疾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提供能够证明本人与残疾人是直系亲属的证明材料,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3.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各乡镇(街道办)残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非报考人员本人报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六)领取准考证
由龙门县残疾人联合会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龙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七)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电脑操作2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最后一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电脑操作和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县残联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公文写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电脑操作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2.电脑操作。文字输入和表格制作。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和电脑操作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可在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或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县残疾人联合会严格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龙门县残疾人联合会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雇用,由各乡镇(街道办)与雇用人员签订合同。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聘任制,由县残联聘用,首次聘期为一年。对考核合格的,给予续聘;对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专职委员的业务指导培训由县残联负责,日常的管理与考核由所在乡镇(街道办)残联负责。
(四)残疾人专职委员须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依法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由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龙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4月17日
易贤下载网:2017年惠州市龙门县招聘10名乡镇(街道办)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