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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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5月3日9:00—7日16:00期间 |
报名流程 | 应聘者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不得对报名资料再作修改)-->打印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交)-->5月10日9:00起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入场凭证)。注:已通过司法考试的,请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标明 |
报名要求 |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3)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5)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
笔试时间 | 5月13日举行 |
笔试成绩公示 | 5月27日前 |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它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出具学生证、所在高校出具的推荐表办理报名;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为当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4)报考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岗位的,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 |
岗位表 | 附件: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 |
完整公告 | 2017年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