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选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2017-05-05来源:

按照《2017年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经笔试和面试,择优确定以下15位考生参加体检和考察:

赵雅思、刘铁、丁淞涵、张思宇、刘艳明、张巍、刘玉楠、常海超、张祎明、果继伟、翁佰顺、胡晓珊、王泽欢、齐妲、刘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定于2017年5月9日(周二)上午进行。全体考生7:50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金融大厦)1楼集合,届时未到视为放弃体检资格。考生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2张1寸照片,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二)体检前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饮酒,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费用由省旅游委负责支付。

(四)体检结果于3个工作日后向考生反馈。

二、考察

体检通过后,省旅游委将商考生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人选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借调和调转(聘用)

考察合格后,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经省旅游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选调和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属于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办理调转手续;属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殷 峰 联系电话: 58680025 58680023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5月4日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