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公告
2017-05-05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

石围塘街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的公告

为夯实基层禁毒工作,加强基层禁毒工作专职队伍建设,根据社区戒毒工作岗位特殊性,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根据区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1、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1名;

2、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4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适当放宽到高中(中专、中技)毕业;

3、年龄限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三、工资福利

为合同制职工,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后最高可达6万元/年(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绩效等)。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芳村大道西芳信路17号506室),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1550368。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5月17日上午9时在石围塘街道办事处五楼大会议室,笔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如笔试时间有变化另行电话通知。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5月下旬进行,具体日期待定。

2、面试以面谈为主要形式,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专业水平、语言组织及表达等能力。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七、聘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5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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