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白鹤洞街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工公告
2017-05-08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7年广州市白鹤洞街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公告

为夯实基层禁毒工作,加强基层禁毒工作专职队伍建设,根据社区戒毒工作岗位特殊性,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根据区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1、社区戒毒(康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1名;

2、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3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和考试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五)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六)无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

5月8日起在荔湾区政府网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5月8日至12日。

2、地点: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荔湾区培真路2号之一)。

3、联系人:熊辉华,联系电话:81800393。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区禁毒办统一安排)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5月下旬进行,具体日期待定。

2、面试以面谈为主要形式,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专业水平、语言组织及表达等能力。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五)体检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根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受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了解其现实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聘用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年薪6.8万元/年;禁毒社工人员年薪6万元/年(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为81544160。

附件:白鹤洞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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