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广州市海珠区招聘报考热点问答
2017-05-08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问:本次公招录用后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吗?

答:是。

2.问:35周岁以下包括35周岁吗?

答:包括。本次公招中所称“……周岁以下”含本周岁,“……以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含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

3.问: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到何时?

答: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到资格审查的时间。

4.问:工作经历年限可以累计吗?

答:工作经历年限可以累计。如招聘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将本人所有工作经历年限累计满2年以上则可。

5.问:工作经历需提供哪些材料证明?

答:如招聘职位要求**年工作经历的,可以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含网上打印带电子公章的版本)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如招聘职位表要求**年***工作经历的,如劳动合同上明确注明工作岗位且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否则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6.问:是不是报考就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答:如果所报职位没要求工作经历的,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问:我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38岁,只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这种情况可否报考?

答:不可以。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年龄限35周岁以下。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报名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和《职位表》中规定的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

8.问:我具有研究生学历,在报名时,能否用本科的专业报考学历学位要求本科以上的职位?

答: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如个人本科学历的专业符合招聘职位中本科专业的要求,可以用本科学历的专业报考。但除专业符合外,还必须符合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9.问:招聘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吗?

答:包括。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的书面证明或党费缴交记录。

10.问:能否委托资格审查?

答:可以。除提供职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报考者出具的委托书和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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