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公告
2017-05-10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加邪教活动。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

3.具有社工证、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和考试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三、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 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每年的薪酬6万元(含工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社保津贴。戒毒(康复)禁毒专职人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1日;

2.报名地点:桥中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荔湾区桥中南路169号)二楼办公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81753389);

3.所需资料:身份证和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1张;

4.现场报名,填写《桥中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待)通知。

(三)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四)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五)录用

该工作岗位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合格者,首次合同服务期为1年。

附件:桥中街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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