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5-11来源: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教育局和民政局等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教育和综合类岗位共25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一般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3)。

4.年龄18-35周岁,部分岗位为18-45周岁, 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名市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8:30至2017年5月26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31日9:00—6月3日9: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6月1日—6月2日前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4.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7.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实操测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三类,即卫生类岗位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教育类岗位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实操测试

实操测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实操测试内容共分为三类,即音乐类岗位为通用音乐知识和素养,体育类岗位为通用体育知识和素养,美术类岗位为通用美术知识和素养。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

笔试和实操测试成绩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实操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实操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茂名人社”)。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笔试(实操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4)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5)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复印件;(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茂名人社”)。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参加实操测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实操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实操测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1-3)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4.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17年11月30日,只可递补一次。

5.本公告由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6.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668-2976950;

(2)联系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1.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教育类)

2.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卫生类)

3.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综合类)

4.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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