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海市金湾区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17-05-20来源:金湾区人民政府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红旗镇环境保护工作站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职员一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职级 招聘人数 范围及对象 资格条件 笔试面试占总分比例 备注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年龄、资历等其他要求
专业技术类 操作员(污水处理方面) 1 珠海户籍,2年以上工作经验 机电、环保、给水排水等相关专业 中专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8日后出生) 1:01 工资待遇参照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合同制职员待遇执行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周末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金湾区红旗镇政府112室,联系电话:0756—7791114。

3、报名需提交的有关资料:①报名表(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⑥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⑦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有关法律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取招考职位总分第1名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其方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公示: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名单在红旗镇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投诉或投诉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考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有关待遇和本公告未尽事项以《珠海市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准。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环境保护工作站(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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