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池州东至县教育局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7-05-25来源: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研究同意,东至县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3、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池州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县编办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选调公告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法,由个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审核同意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方式:报名者登录网站,下载填写《2017年东至县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经所在机关(单位)审核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携带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经审核同意后的《报名表》(需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负责年度考核的综合管理部门近二个年度考核证明;当地公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

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调职位的计划若低于2:1,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60分。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此次选调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四)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人选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的,在东至县政府网站、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事项

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违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选调有关后续信息将陆续在东至县政府网站公布。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7020737(东至县公务员局)

0566-7026916(东至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6-7026620(东至县监察局)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教育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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