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7-05-25来源:阳光高考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学校校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学制三年。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办法

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德、体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七、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

2.投档比例按招生所在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办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4.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划定“录取线”。各类别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5.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网址:www.fzstc.com

九、招生监督措施、申诉办法与申诉电话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办法》,在招生期间,由院党委书记及党委纪检负责人组成院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学院招生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学院有关招生规定的情况。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等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申诉电话:0591-62030606。

十、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按专业不同分为每学年7500-8000元/人,住宿费每学年800元/人。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执行。

十一、奖学金制度和勤工俭学办法

我院实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主要设立以下奖项: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000元/年;贫困生2500元/年;

4.生源地助学贷款;

5.勤工俭学。

有关程序:1、以年级为单位,由辅导员负责接收各年级学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2、对相关信息采集,汇总装订,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进行复审;3、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资助学生信息进行复审,进行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交送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4、经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资助工作人员公示名单,如有学生异议可向学校提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最终审核。5、确认无异议后,由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将全部通过审核学生资助信息导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上级资助人员审核。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180506 83749003(传真)

学院网址:www.fzstc.com

电子邮箱:7074063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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