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驻马店市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17-05-31来源:

因工作需要,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 4人(保洁3人、保安1人)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7人(保洁4人、保安3人)

驻马店广播电视台 3人(保洁1人、保安2人)

二、招聘对象

(一)驻马店市区长期居住人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2、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3、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5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至2017年6月2日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就业科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近期彩色1寸照片一张现场报名。

(二)考核

1、参加考核人员范围: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由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现场面试。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驻马店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最长为三年。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由就业资金负担,月工资不低于驻马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坚持从严控制、从严管理、依法使用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我市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咨询电话: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 2833513

驻马店 市劳动就业处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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