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常德司法局所属新安学校选调教师公告(面向全市教育系统)
2017-06-01来源:

一、选调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公开选调英语教师1名。

三、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富有爱心,年富力强,育人经验丰富,熟悉教育心理学;

4、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5、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中级职称;

7、具有5年及以上英语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日)。

十一、选调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调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市司法局审核,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

2.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和常德市司法局网站,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十三、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36-7893118(市人社局)、0736-7760015(市司法局)。

常德市司法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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