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衡阳市雁峰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2017-06-05来源: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规定和《雁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雁政办发〔2016〕26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5名,其中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4名,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各2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衡阳市雁峰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㈠基本条件: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㈡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㈢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㈣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文凭和教师资格证者,凭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办理受理证明先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一旦聘用,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

7.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㈠发布信息

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等媒体发布招聘教师简章,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㈡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6月7日至6月16日(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对岗位申报,不对招聘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㈦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初级专技岗位。聘用人员由组织派遣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参加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聘用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五、招聘纪律

㈠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㈢实行回避制度:

参与招聘工作人员需作出书面承诺。如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报名参考的,或者存在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六、有关事项说明

㈠本简章由衡阳市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雁峰区公开考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㈡监督电话:0734-8512342(中共雁峰区纪委)

㈢咨询电话:0734-8535404(雁峰区教文体局人事师训股)

衡阳市雁峰区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招聘学校简介

衡阳市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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