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号
根据《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和《大理州教育局关于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弥渡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执行计划
2012年省下达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 执行计划数为50个,其中:初中26个,小学24个,具体学科为:
二、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三)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二)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小学语文、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小学数学教师的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三)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
(四)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 考试。
四、招聘报名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6月22日—6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大理州弥渡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要求:
1、应聘毕业生可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一式2分,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2、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应聘毕业生应按公告要求到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报名所需材料为: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暂代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如有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发放时间:2012年7月19日—20日。
发放地点:大理州弥渡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招聘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 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小学、初中2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信息技术3个学科参加笔试;应聘初中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信息技术、体育11个学科参加笔试,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二)笔试总体安排
1、笔试继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2、笔试考试工作由弥渡县教育局组织。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考试违纪者按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妥善处置。
3、笔试时间:2012年7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弥渡县弥城镇第二完全小学
六、招聘面试
(一)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对审查出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按照本县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由州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具体形式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七、体检和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地点弥渡县人民医院。
(二)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填写《云南省2012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报州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在云南教育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特岗教师与弥渡县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相同学科人数多的,聘用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考生自主选岗,新聘特岗教师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兑现工资。
(三)录用工作于2012年8月30日前完成。录用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应聘岗位的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八、纪律要求及相关要求
(一)特岗教师的招聘考试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二)今后有关招聘通知,请登录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弥渡县教育局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872—8164960。
特此公告
弥渡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