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招聘中山大学法学院期刊编辑人员的启事
2017-06-16来源:中山大学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学院期刊编辑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行政经费合同聘用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做好《地方立法研究》期刊的编辑校对工作、征稿和来稿管理、期刊邮寄、财务管理、稿酬发放、年度审核和其他编辑部的日常行政工作;

(二)协助举办立法专题研讨会;

(三)协助做好主编、副主编和编辑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二)身心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善于合作和沟通,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从事立法学研究或管理工作经历者、具有“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者,获聘后需尽快取得;

(四)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中山大学B-7至10教辅岗位申请表》(请点击下载)、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发送邮件至zhlwei@mail.sysu.edu.cn。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岗位(校内)+姓名"。纸质版资料交或寄到广州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法学院209室郑老师收。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考察

(五)报批

(六)聘用

六、聘后管理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学校原B系列相关规定管理。

待遇参照B-10岗五级(学历学位高于招聘启事中所要求的,其待遇可相应进行调整)。

七、其他说明

(一)聘期为5年,每年完成特定专项任务;

(二)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法学院209室

邮编: 510275

联系人:郑老师

E-mail:zhlwei@mail.sysu.edu.cn

电话:020-84037078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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