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株洲市二中初中部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2017-06-22来源:

经株洲市政府会议批准,株洲市二中拟建设初中部及附小,初中部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小学部明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为保证株洲市二中初中部顺利办学,推进教育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经株洲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17名。

一、招聘学校情况简介

株洲市二中初中部、附小由武广公司投资建设,隶属株洲市教育局,天元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株洲市二中主办。初中部拟投资3.7亿,附小拟投资2.4亿,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招聘教师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级编制公办教师。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二)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

(三)具备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

(四)符合具体岗位资格要求。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教育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 7月3日、7月4日三天。

(二)报名地点:株洲市二中办公楼202。(学校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博古山东路728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方式: 0731-28823823;易老师 13907336595。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二中初中部招聘教育人才职位资格审查表》(附表1);

2.身份证、毕业证(2017届毕业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 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4.其他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资料;

5.在编公办教师报考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7月7日8:00-17:00到株洲市二中办公楼202领取。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作自动弃权。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株洲市二中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后,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核。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

(二)笔试内容:包括学科能力、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新课程理念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面试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说课方式(主要环节为说课和现场提问,时间5-10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素养、领会教材的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英语学科要求全英语说课)。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株洲市一中。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设立综合成绩合格线,低于70分为不合格。参考人员综合成绩全部不合格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二中咨询电话:0731-28823823。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31-22663772。

监督电话:市教育局0731-22663622;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7年株洲市二中初中部招聘教育人才招聘计划与条件表及资格审查表

株洲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1日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