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2-06-25来源: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县增人计划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12年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3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1)华宁县户籍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人员(包含:1、2012年以前被各地州、市、县聘为“三支一扶”、“村官”、“特岗教师”和在县内外各类企业单位工作的,且尚在聘期内的原属华宁县生源的毕业生。2、2012年以前被华宁县聘为“村官”、“三支一扶”且尚在聘期内的外地生源。)

(2)其他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的未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岗位条件及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岗位需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至7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水利水电局办公楼二楼)。

3、报名办法:实行现场报名,不受理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按所公布的岗位需求数分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学科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其中:报小学段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不得再报小学段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每个学科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

各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3∶1的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数调剂到小学语文或数学岗位使用(调剂的具体岗位另行公告);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重新选择报考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其它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户口证明、身份证、未就业证明、近期彩色五分照片4张。其中:(1)全日制普通高校培养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2)2012年以前被各地州、市、县聘为“三支一扶”、“村官”、“特岗教师”和在县内外各类企业单位工作的,且尚在聘期内原属华宁县生源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已申请认定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持认定机构出具证明报考,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占40%),面试总分100分(占6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15日上午8:3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012年7月14日到华宁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基础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知识。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7月25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2012年7月24日到华宁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以考核教育教学能力为主,采取分学段分学科,现场封闭式备课,以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须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某学段的学科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对在规定时限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所缺人员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若招聘的同一学段学科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再取小数点后面相应的位数予以确定。最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聘用程序。

(三)体检、考核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2012年7月31日(一天)。

2、考核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要求执行。若考核不合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选岗、公示

1、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合格后,根据总成绩按所报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自愿选择招聘岗位,其中:报小学段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不得参加报小学段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选岗。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四、收费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收取报名笔试考试费50元/科;进入面试人员交面试费50元/人。

五、聘用及管理有关问题

1、招聘到各学校教学岗位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续聘,不合格者办理聘用解除手续。

2、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按照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管理规定。在聘期内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六、考试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若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县 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各项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请报考者自觉遵守。

(三)招考过程在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邀请人大、政协等相关人员参与。

七、招聘新教师的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附:2012年公开招聘 岗位及条件

查询网址:

1、中国泉乡华宁网 2、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3、咨询电话:0877-5017834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

2012年公开招聘 岗位及条件(下载)

2012年公开招聘 岗位及条件(在线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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