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17-06-24来源:天河区人民政府

为补充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河区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天河区财政局由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文凭,专业条件等要求见《天河区财政局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2、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2日(1982年6月21日之后出生,含1982年6月21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下午18:00时至2017年6月26日下午18:00时止。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填写,连同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扫描件发送至czj-rsjck@thnet.gov.cn,邮件标题应注明应聘者姓名,材料齐全的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

(三)报考要求:编外人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提前15分钟进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人选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有特殊岗位要求的也可采取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或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由本单位人事监察科负责组织实施。如出现不合格者,可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确认成功后即要求应聘人员办理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

(二)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所需相关证明材料不齐、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5572379。

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2017年6月23日

附件1:天河区财政局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职位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天河区财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附件4: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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