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7年宿迁市湖滨新区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简章
2017-06-29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为充实城市管理队伍力量,提高湖滨新区城市管理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1.城市管理协管员:11名。

2.文字内勤岗位:2名。

3.专业技术岗位:2名。

三、招聘要求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团、政)纪处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24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获得士官军衔或荣获“三等功”及以上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4.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双眼视力正常(矫正视力1.0以上),无明显缺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应聘条件

(一)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限男性)

1.能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热爱城市管理事业,能长期在室外工作,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文字内勤岗位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文、文秘类专业。

(三)专业技术岗位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民建及相近专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湖滨新区城管分局(湖滨新区管委会B座201室;联系电话:0527-84833218;联系人:朱峰)。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身份证(退伍军人需另提供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 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面试。

(三)考试

对经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考文字内勤岗位人员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分别为综合写作,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00分钟,分值为100分,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

报考城市管理辅助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文字内勤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城市管理辅助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者本人,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其中,报考文字内勤岗位笔试分数占50%比例,面试分数占5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

文字内勤岗位人员按照综合成绩高低,城市管理辅助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文字内勤岗位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文字内勤岗位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在湖滨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为2年,首次聘用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解聘。

被聘用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聘用人员与宿迁市新源环卫保洁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在湖滨新区城管分局工作,工作地点为湖滨新区。

六、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城市管理员基本工资为1800元/月,特岗津贴500元/月,考核工资为400元/月;文字内勤、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基本工资为2100元/月,特岗津贴500元/月,考核工资为400元/月,并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终按照规定发放考核奖金。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7-84837817

八、本简章由宿迁新源环卫保洁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833218。

宿迁新源环卫保洁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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