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发放2012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6-27来源: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

各有关考生:

我办自6月21日开始陆续寄发2012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1、发放条件:政审合格。

2、发放方式:

所有新生录取通知书(含录取通知书、建行龙卡及密码、入学须知灯等)将以EMS的方式,按考生报考时填写的通信地址(手机号码)寄出,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

3、首批邮寄录取通知书名单请查阅附件1。第二批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28日以EMS方式寄出,请有关博士生督促或提醒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尽快落实政审事宜。

二、调档

录取为公费的全脱产新生,须将档案调至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将在开学后根据档案到校情况评定奖学金等级。政审、调档情况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三、签订合同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合同。录取类别为委培的考生,签订《河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委培)合同书》(一式四份);其他考生签订《河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委培)合同书》(一式三份)。本校教职工、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或“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博士生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

所有合同入学报到当天交研究生院招生办,经我校签署后由学院统一发还博士生本人(转交委培单位)。

四、其他

如因重复录取等原因确定放弃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于6月25日16:00前向我办书面说明(电话:025-83786303,传真:025-83787337)。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