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7-06-30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我街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昌华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出管员1名。

二、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街道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能够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政审且政审合格。

2.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身心健康,体魄健壮,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并通过体检。

4.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含大专或同等学历)或以上文化程度。

5.适应夜间出租屋上门巡查管理服务工作。

(二)福利待遇:

总收入4.2万元左右(包括社保、医保、公积金、绩效工资等)。

三、招聘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荔湾区恩宁路逢庆中约27号昌华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81831862。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居民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二)资格审核

街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

(三)考试

1、笔试:由用人部门组织,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2、面试:由街道组织,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3、成绩构成: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总成绩。

(四)体检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街道综合评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昌华街一队三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昌华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30日

附件:昌华街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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