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公示
2017-06-30来源:海珠区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合同制人员。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企业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

3、须值夜班;

4、驾龄1年以上;

5、有防雷工作经验优先;

6、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7、有广州市户口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星期一)至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共2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

3.报名地点:海珠区气象局(地址:海珠区同福中路福兴大厦552号6楼)。

4.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报名人员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第一名将于5个工作日内电话答复。面试时间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通知,过时不到者按缺考处理,面试地点在海珠区气象局。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信用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在广州市海珠区气象局网(http://www.gz121.gov.cn/gqqx/hzq/)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福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海珠区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发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它

咨询电话:84055041(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孙皓霆

广州市海珠区气象局

2017年6月30日

海珠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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