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出租屋管理员招聘公告
2017-07-04来源:黄埔区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员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出租屋管理员,组建一支德才兼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出租屋管理员队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计算机、移动终端和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

(四)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性;

(五)具有广州市黄埔区户籍复员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待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出租屋管理员2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和街道办事处公告,公告期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7月4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设在街道办事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街道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鱼珠街 茅岗路288号旁治保会一楼办证厅 82369525

2、报名须提交材料。

(1)《黄埔区2017年招聘出租屋管理员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如本区户籍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或待业人员需提供部队复员证、党员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3)上述证件复印件(A4纸)。

(4)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公告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考试、体检。

(四)考试。

考试按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报考者的求职动机、身体外貌、言行举止、语言表达能力。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者是否有犯罪记录、学历真实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由街道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1、以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街道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通知后一名考生参加体检,以此类推。

2、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劳动用工体检有关标准,由街道组织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聘用

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出租屋管理员;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不合格或录用人员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管理模式与待遇

出租屋管理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街道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劳动合同原则上1年一签;工资待遇严格按照《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和《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埔区出租屋管理绩效激励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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