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17-07-11来源:

经县政府同意,2017年我县计划招聘营根、吊罗山两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15名。为了做好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营根中心幼儿园、吊罗山中心幼儿园教师15名,具体职数如下:

(一)营根中心幼儿园教师8名。

(二)吊罗山中心幼儿园教师7名。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2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三)应聘教师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和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教育类专业或艺术类的音乐、舞蹈专业毕业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

2.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8月底前可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可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的全日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和大专以上(含大专)院校教育类专业或艺术类的音乐、舞蹈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或思想政治素质差,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身体不健康,患有传染病,不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者;

3.在校学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在编的教师;

4.其他不适合教师岗位工作的。

(五)琼中户籍黎、苗族考生及2015—2016年期间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琼中分公司派遣至我县各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任教且目前仍在岗的教师笔试成绩加分3分(不累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五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法。

1.发布公开招聘公告:2017年7月3日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24日。

报名地点: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邮编:572900。

联系人:王东辉、王觉。

联系电话:0898—86222401,0898—31829321。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岗位设置等情况,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说明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安排。报名相关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县教育局(可现场提交材料原件或邮寄相关材料报名,邮寄材料报名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2017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幼儿园 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可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有效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详见附件4,可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4)获得奖励荣誉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复印件;(5)凡现场报名的须当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审查、邮寄材料报名的另行通知提交报名原件审查。(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

5.若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不足3:1,则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应聘人员要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县2017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并经县2017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资格审查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幼儿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考务工作由县2017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3)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公示。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公示,笔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县2017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广播电视台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拟体检对象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广播电视台公示7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对象。由县2017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对象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岗位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由县2017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递补条件。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或考察;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结果,按加试成绩自高分到低分顺序入围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经县2017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一律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报经县政府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能参加我县此类考试。

五、相关政策

(一)聘用的幼儿园教师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并按月统一发放,其它福利按规定纳入我县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当地教师应有的保障待遇。

(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有重大违纪行为者取消聘用。

六、本公告由县2017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幼儿园 岗位表.doc

2.2017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幼儿园 材料目录表.doc

3.2017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幼儿园 报名登记表.doc

4.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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