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办事处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公告
2017-07-12来源:越秀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城市管理工作,充实城市管理工作人员队伍,现拟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10名(路面值勤,有夜班、加班的情形),户籍不限,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者);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4、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形;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至7月14日(星期五)、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至7月22日(星期五)

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应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2)报名者直接从网上下载《矿泉街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一份,并打印填写好,连同其它报名材料提交。

(3)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以上学历证、失业证、计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核。

(4)报名时交小一寸近照彩色相片2张。

3、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站路明泉街30号(明泉花园内)二楼矿泉街城管执法队。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小姐 36290336-801,36290336-806三、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1、考试形式以面试为主,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用。

2、考试要求:请带身份证原件到矿泉街城管执法队参加考试。

四、政审与体检

拟聘人员需进行政审和到指定医院体检,政审、体检合格的办理用工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面试、政审、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以我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2、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895元。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签订劳动合同。

附: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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